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徐珺  来源: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南财评字2023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课堂教学监督与管理,推动优良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督与管理,实现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对全校本科课程听课全覆盖;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正副主任对所在学院任课教师听课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课堂教学听课工作主要是检查和了解各学院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教学秩序、学生出勤、教学效果与评价等情况;了解有关教风学风、教学环境、教学设施(条件)以及师生对课程教学或其他教学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学院。

三、听课时间

2023313日—2023616

四、评价方式

1.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行评价。可在信息门户教学服务“评估及质量监控系统”界面内登录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系统首页,点击质量中心专栏进行听课筛选,然后前去教室听课并评价,具体操作详见《领导干部听课功能操作手册》。

2.通过APP进行评价。可在今日校园APP教学服务内登录“本科质保系统”,登录后在“我的”界面切换领导干部身份,在首页点击“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任务”--筛选并添加听课课程--前去教室听课并评价--系统中提交评价表,具体操作详见《领导干部听课系统操作指南》。

五、听课要求

1.学时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开展听课工作,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南财大教字[2014]149号)有关规定,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进行听课,完成本学期听课工作量。

2.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文件要求,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六、结果反馈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统计校领导听课数据、中层领导干部听课数据,并在每年下半年将有关数据反馈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对有关听课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并在学校教学督导简报中给予反馈。其他问题可咨询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欧阳霞86718676、徐珺86718855


附件1:《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功能操作手册》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