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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欧阳霞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教师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南财大人字〔20181号)、《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1828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实行备案制,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开始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对象

2019年拟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

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

2018年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为511-525日,2019年起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3月底之前。

三、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程序

(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个人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成果、授课课程等信息。

(二)525日前送至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09707室)。

(三)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备案信息安排课堂评教、试卷检查评估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

(四)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根据当年的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专家评价结果等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将教学综合考核结果上报校教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公布。

(五)教师2019年进行正式职称申报时,由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进行审核,并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其  

(一)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宣传,通知到相关教师个人。

(二)备案材料递交地点:仙林行政楼709707

联 系 人:  欧阳霞      

      联系电话:86718676   86718675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http://portalims.nufe.edu.cn/ims/userfiles/files/20180515153103814.PDF

2. 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

http://portalims.nufe.edu.cn/ims/userfiles/files/20180511173257580.docx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