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教师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等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南财大人字〔2018〕1号)、《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18〕28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实行备案制,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开始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对象
2019年拟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
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
2018年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为5月11日-5月25日,2019年起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3月底之前。
三、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程序
(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个人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成果、授课课程等信息。
(二)5月25日前送至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709、707室)。
(三)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备案信息安排课堂评教、试卷检查评估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
(四)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根据当年的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专家评价结果等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将教学综合考核结果上报校教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公布。
(五)教师2019年进行正式职称申报时,由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进行审核,并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其 他
(一)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宣传,通知到相关教师个人。
(二)备案材料递交地点:仙林行政楼709、707室
联 系 人: 欧阳霞 徐 硕
联系电话:86718676 86718675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http://portalims.nufe.edu.cn/ims/userfiles/files/20180515153103814.PDF
2. 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
http://portalims.nufe.edu.cn/ims/userfiles/files/20180511173257580.docx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