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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欧阳霞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9-02-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教师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南财大人字〔20181号)、《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1828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实行备案制,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开始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对象

2020年拟申报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

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

2019年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为31-31日。

三、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程序

(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个人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成果、授课课程等信息。

(二)331日前送至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行政楼709室)。

(三)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备案信息安排课堂评教、试卷检查评估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

(四)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根据当年的学生评教结果(教务处提供)、专家评价结果等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将教学综合考核结果上报校教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公布。

(五)教师2020年进行正式职称申报时,由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进行审核,并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其  

(一)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宣传,通知到相关教师个人。

(二)备案材料递交地点:仙林行政楼709

联 系 人: 欧阳霞    

   联系电话:86718676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 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