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评估办公室与教务处拟聘请有关专家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试卷和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与评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9月11日至17日为第一阶段,以各学院为单位,系(教研室)内任课教师互查;9月18日至26日为第二阶段,学校聘请校教学督导组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试卷和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与评估。10月下旬,学校将检查有关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反馈与改进情况(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学院内任课教师互查,主要检查:
(一)试题的命题质量与规范、批阅质量、成绩分布、试卷分析质量等方面;试卷、成绩单、平时成绩、试卷分析等材料归档情况。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质量、成果质量、教师指导状况等。
第二阶段,专家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和评估:
(一)有关试卷工作
采取现场抽查方式检查学院试卷工作规范情况、试卷命题质量与规范、试卷批阅质量、成绩分布(含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试卷分析等方面,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试卷评价表》。
(二)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主要是采取现场抽查与非现场登录的方式,即现场抽查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材料和在第二阶段时间内非现场登录毕业论文(设计)系统,评估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性、相关材料的完备性、被抽查论文(设计)的评价、成绩分布、教师指导状况等方面,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价表》。
第三阶段,学校将检查有关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反馈与改进情况(另行通知)。
三、其 他
(一)请各学院结合学校审核评估要求,重视检查工作,统一布置与协调相关工作,并打印提供《南京财经大学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试卷评价表》、《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价表》。
(二)互查中发现错误要做好记录,由各院系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并备案。
(三)学校检查与评估工作结束后,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情况,并将另行检查有关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反馈与改进情况。
(四)检查工作中请关注教务处或评估办公室网站的有关信息,如遇问题可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6718676(评估办公室);86718692(教务处)
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试卷评价表
2.南京财经大学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
3.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价表
4.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估意见书
5.检查与评估工作时间表(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