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月25日至3月5日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巡考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1.巡考资料的发放。巡考所需资料与证件已放置在行政楼二楼前台值班员处,可随时领取(袋中有:“巡视员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手册、“期末考试巡视员巡视记录表”3张)。
2.巡考场次的安排。具体巡考路线会以微信消息形式提前一天发送给当天巡视员。
3.巡考材料的提交。每一场考试巡视结束或在巡考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请在“期末考试巡视员巡视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于当天将该场次考试巡视记录表交至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516室,电话86718591),巡视员证请于巡考结束后交至教务处考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