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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检查与评估的通知

文章作者:刘云  来源: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拟聘请有关专家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进行检查与评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3月15日至21日为第一阶段,以各学院为单位,系(教研室)内任课教师互查;3月22日至30日为第二阶段,学校聘请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进行检查与评估。5月中下旬,学校将聘请校教学督导组专家对各学院(部)试卷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学院内任课教师互查

主要检查试题的命题质量与规范、批阅质量、成绩分布、试卷分析质量等方面;试卷、成绩单、平时成绩、试卷分析等材料归档情况。

第二阶段,专家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和评估

(一)学院汇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对试卷有关工作进行5分钟的汇报,可围绕学院工作特色、试卷管理规范、试卷命题质量、试卷批阅质量、试卷保密工作、试卷自查及整改情况等方面展开。此项汇报将纳入评估总评分。

(二)现场抽查与评估。校专家组采取现场抽查方式检查学院试卷工作规范情况、试卷命题质量与规范、试卷批阅质量、成绩分布(含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试卷分析等方面,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试卷评价表》。

(三)现场反馈。经专家组讨论后,将初步的评估意见现场反馈给学院。

(四)电话咨询。专家组对试卷检查与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电话咨询。

第三阶段,专家组根据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试卷评价表等反映的问题,对学院试卷工作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另行通知)。

三、其 他

(一)请各学院重视检查工作,统一布置、协调相关工作,并打印提供《南京财经大学试卷检查与评估意见书》、《南京财经大学试卷评价表》。

(二)院内互查中发现错误要做好记录,由各院系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并备案。

(三)校级抽查请及时做好校教学督导组专家意见反馈的记录,并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四)学校检查与评估工作结束后,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情况,并将另行检查有关试卷的反馈与改进情况。

(五)检查工作中请关注学校信息门户的有关信息,如遇问题可电话联系。

     联 系 人:欧阳霞  刘  云

     联系电话:86718676、86718855

 

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