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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职能,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成立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推荐第一届委员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 承担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项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咨询与指导职责。

2. 指导各类教学项目及教学奖励的推荐遴选工作,以及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评估验收。

3. 参与、指导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教学咨询等工作。

二、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 师德高尚,热心本科教学、积极投身本科教学,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 身体健康。

(二)除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曾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2. 曾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 曾获“本科优秀教学教师”奖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 曾获“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称号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依据上述第二条第(二)项没有满足条件的教师的学院,推选具有正高职称,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

四、其它事项

1.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推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工作。

2. 学校为入选者颁发聘书,每届聘期3年。

3. 请各学院于125日前将推选信息表(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510室,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liushuai1106@163.com.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671860015951990622

附件:名额分配.doc

 委员推选信息表.xls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