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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姚焕丽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敬业奉献,并配合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和江苏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南财大教字〔2016102号),学校将开展第二届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要求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参照《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面向我校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公开评选教学名师5名左右,其中“双肩挑”人员控制在评选名额的20%以内。

参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15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理念先进;科学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改革成绩突出;注重教学内容更新,能及时把国内外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3.教学改革: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成果有效地推进教学改革;主编省级以上重点教材或规划教材;承担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奖励;发表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4.科研: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科研专著或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5.注重教学梯队建设。

6.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中其它评选条件。

二、评选程序、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

(一)学院推荐

1教师个人申请:即日—330

教师须向学院(部)提交材料:《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报名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评:42日—410

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参评教师,每院(部)1名。

各学院(部)须对推荐人选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评价意见,尤其要对其教学风格、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的成绩等做出充分评价和说明。

学院须在413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报名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评审工作组,并将上述两表电子版发送至jsfz513@163.com

(二)学校评审

1.材料初审:416日—418

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审查被推荐人不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该推荐人选指标作废。

2.课堂教学评比:419日—523

组织专家随机对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评比,本环节在所有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中排名前60%者方可参加其它环节评选。

在此期间,参选教师不得随意变更上课时间及地点,如因特殊原因有所变动,请及时通知评审工作组。具体听课安排另行通知。

3.教学档案评审:419日—523

专家对候选人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等教学档案进行审查评比。候选人所有教学档案应当已经在教学中使用,未使用的教学档案不得参评。本环节材料候选人需在课堂评比现场提供。

4.综合评分:524日—530

专家组参照《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专家综合评分表》,对候选人综合评分。

5.成绩汇总

评审工作组对候选人各项成绩汇总,按照排名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结果公布

建议人选名单在校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有异议的,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对异议进行复查。经复查认定异议成立的,取消当事人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公布结果。

三、专家组工作的有关事宜

1各位专家应在学校规定的课堂评比时间内,根据课堂评比安排表和参赛教师课表自行选择听课的具体时间及相应地点。评比安排表和参赛教师课表将在课堂教学评审前提供。

2关于专家课堂教学评分表。校竞赛工作组向校竞赛专家组成员发放课堂教学评分表。各专家需将评价评分表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评分,评分完毕后交评审工作组办公室。

3. 关于教学名师综合评分。届时评审工作组将提供教学名师评价指标体系和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各专家需在对所有候选人综合了解后,对候选人综合打分,评分完毕后交评审工作组。

四、表彰奖励

1.根据相关评选办法,学校将对 “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获得者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

2.获得 “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专业进修、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 获得 “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方可获荐参加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和江苏省教学名师奖评选。

五、其它事项:

评审工作组设在行政楼707,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6718674。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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