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教学评估

教师教学综合考核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评估 >> 教师教学综合考核 >> 正文

关于进行2023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欧阳霞  来源: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南财评字20231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南财大人字〔20181号)、《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1828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实行备案制,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开始进行2023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对象

2024年拟申报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

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

2023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时间为31-331日。(由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环节暂不能进行评价,2022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结果尚未公布,其中如需进行2023年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的教师备案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程序

(一)教师预约报名

1.本次预约报名采取在线填报方式,请登录我校“信息门户”进入门户首页,具体见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操作手册》。

2.在线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备案表》,请如实填写个人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授课课程、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本人照片。

3.请在备案表中选择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或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专家评教。

1)选择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学期)进行专家评教的教师,“授课课程信息”必填,需同时提供本学期个人完整的课程表 (纸质版),授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于331日前交至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2选择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下学期)进行专家评教的教师,“授课课程信息”中暂不填写授课课程,至20239月关注“更新个人备案表信息”通知,同时提交授课教师本人签字确认后的课程表(纸质版)至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二)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将根据备案信息安排专家评教、试卷评价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三)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根据当年的学生评教结果、专家评教结果等进行教师教学综合考核,将教学综合考核结果上报校教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公布。

(四)教师2024年进行正式职称申报时,由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进行审核,并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其 他

(一)请各学院(部)、各部门加强宣传,通知到相关教师个人。

(二)备案材料递交地点:仙林行政楼1311

联 系 人:欧阳霞

联系电话:86718676  

邮 箱:9120041020@nufe.edu.cn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师教学综合考核操作手册(教师版)》

评估及质量监控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